要让退休后的生活过得更宽裕,除了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以外,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投保商业养老保险。这也让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参照国际经验,我国已构建起“三支柱”为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组成第一支柱,企业职业年金制度形成第二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则是第三支柱。
在欧美发达国家,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占比大致在4:3:3,第二、第三支柱构成了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重要补充,实现了对整体养老金的有效替代。然而,我国养老保险金账户资金构成中,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超过七成,职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分别仅占17%和13%,替代率更是低至5%和1%。因此,要持续不断地补充养老金,形成更为合理的养老保障体系,就需要加快第二、第三支柱发展,改变三大支柱之间的失衡状态。央行消保局发布的 “仅有28.72%的人愿意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这一调研数字表明,夯实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势在必行。
如何让商业养老保险快速发展壮大?个人以为,要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要加快优化相关激励政策,推动商业养老险快速发展。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养老的重要探索,由政府直接对个人进行税收激励,潜在覆盖人群十分广泛。不过,税收优惠支持幅度太小,是当前税优健康险与税延养老险共同的政策“硬伤”。以税优健康险为例,全年总共2400元的健康险免税额,难以产生吸引人的效果。因此,有必要适当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税优支持比例,适量放宽扣税额度,并定期调整税优幅度。另一方面,当前税延险的抵扣个税办理不太方便,也使得老百姓投保的积极性不高。能否将税优健康险与税延养老险的税收抵扣申报和目前六项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一并列入综合纳税申报的范畴,值得研究。
其次,要在产品供给侧推进创新,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开发更多品种、差异化的人身类商业养老保险品种。当前,在养老保险方面,险企还缺乏相关大数据,产品设计和精算定价能力还比较薄弱。因此,需要大力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给予更多的政策配套支持,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增品扩面奠定政策基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再次,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普及工作。“第三支柱”作为一个开放式的养老体系,涉及多样化的平台、产品和服务,需要不同人群根据自身需求和偏好来选择,这就需要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加大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宣传推广力度。例如,针对住房反向抵押保险(俗称“保险版以房养老”)这种比较新颖的产品,很多消费者不明所以。一些不法机构因此打着 “以房养老”的幌子欺骗消费者,北京有不少老人就遭遇此类骗局,导致钱房两空。宣传教育跟不上,不仅容易导致老人受骗,也让真正的养老产品少人问津。数据显示,保险版“以房养老”推出以来,承保不足200单,试点成效没有得到显现。因此,下一步,有必要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激励政策的宣传力度。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牵头,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文件。相信在政策的推动下,将调动个人参与养老保险 “第三支柱”的积极性,让个人养老不再 “三缺一”。
(聂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