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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豪仙食品经营部鸡腿肉检出氯霉素
作者: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99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964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丰都县豪仙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腿肉检出违禁兽药氯霉素。
  此次不合格样品涉及的部分被抽样单位为:丰都县福记副食超市一店、长寿区凤城思豪蔬果园超市、重庆市大足区中应商贸有限公司、彭水县郁山年友副食批发部、沙坪坝区宜鲜食品配送部、丰都县豪仙食品经营部、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区汉渝路分公司、酉阳县万红商贸配送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泓鲵冷水鱼养殖场、重庆世纪鑫辉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北碚一店、酉阳县陈学蔬菜批发部、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津区江州大道分公司、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昊吟源百货有限公司、渝北区舰之王紫同食品经营部、涪陵区亿万家百货超市、永川区赵象美食品经营部。不合格项目涉及亚硫酸盐、镉、地西泮、恩诺沙星、孔雀石绿、氯霉素、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克百威、氯唑磷、灭蝇胺、铅等。
  据了解,氯霉素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广谱抗生素,常用于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不法商贩在禽畜类动物的饲料中添加氯霉素是为了防治动物疾病,但这种做法会导致兽药残留,从而进入到人类的身体里,可能导致可逆性骨髓抑制和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疾病,新生儿服用含有氯霉素残留的乳制品后,极易引发灰婴综合征等疾病。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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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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