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需要发展,市场需要恢复,唯有激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能力,才能加速货币流通,激发市场活力。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科学设置、合理发放,用好“消费券”这个市场杠杆,才能发挥积极的效果,带来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
■潘铎印
近半个月时间,广西、贵州、河北、安徽、四川等省份,以及南京、苏州、杭州、济南等城市均出台相应政策,为居民发放消费券,以刺激消费快速恢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27日,约有16个省份发放了总数超过42.73亿元的消费券。
疫情将人们困在了家中,消费市场备受打击。当前需要一些短期刺激政策来促进消费,以回补因疫情影响而受到遏制的消费需求,从而加快消费恢复速度。就此,全国多个省市向全体居民 “分红”“撒钱”,面向特定群体、特定商品和特定领域推出的消费券,能更直接、更集中地转化为消费行为,更有效促进消费回流和市场复苏。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各地可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开展消费促进月、防疫保供网上行、云上购物节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在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出各类消费券,要让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真正把好事办好。政府和企业合作发放消费券,让广大居民和消费者真正受益,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目标;要让市场主体真正受益,则需要循着消费券发挥刺激、促进消费作用的逻辑,对消费券发放进行科学的机制设计。
但要深刻认识到,消费券并非一种完美无缺的刺激手段,如果使用不当,同样会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比如,增加了地方财政压力、抬高了需求拉动型通胀风险等。对此,要保持理性冷静的态度,既不能一哄而上、盲目效仿,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搞一刀切。在各地实践中,要善于趋其利避其害,最大程度发挥其促进消费的积极作用,各地要切实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科学研判消费券发放的可行性。还要把发放消费券这件好事办好,平衡好各方利益诉求,让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真正从中受益。
应该说,多省市采取的一些补贴政策是合理、有效的。但是从长期来看,提振消费需要从多个方面发力,在需求端,要在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三线以下城市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供给端,要着力推动技术进步与生产效率提高,以此来实现商品质量更加优化与商品品类愈加丰富,并且通过减少生产成本带动商品价格降低,从而让国人能够提高自身的边际消费倾向,激发消费潜力。
经济需要发展,市场需要恢复,唯有激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能力,才能加速货币流通,激发市场活力。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科学设置、合理发放,用好“消费券”这个市场杠杆,才能发挥积极的效果,带来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