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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电商消费维权受关注
作者:桑雪骐


    ■本报记者 桑雪骐
  疫情期间,包括哄抬物价、砍单、微商侵权等在内的消费问题颇受人们的关注。这些平时就存在的消费维权问题,在疫情之下该如何进行法律解读?日前,在由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主办,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六届电子商务法治论坛上,专家们进行了深入探讨。“我国的电子商务在SARS疫情期间生发成长,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成为满足人们日常消费需求的生力军。”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表示,在技术和消费模式持续创新的同时,一些新的消费问题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
  口罩是疫情期间的舆论热词,一些热点问题也围绕口罩产生。比如,前不久因穆某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贩卖假冒伪劣口罩,腾讯向售假者发起了5起系列民事诉讼。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友军认为,《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微商同样也是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要受到相关法律的规制。腾讯本次起诉不法微商事件,为社交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提供了参考,有利于未来社交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归责。
  北京市消费协会副秘书长陈凤翔介绍说,2019年,96315热线共登记涉及商家擅自取消订单的投诉253件,不仅“砍单”范围涵盖了购物、旅游、出行、订餐、娱乐等消费生活的各个方面,投诉量也较2018年增长60.13%。“疫情下,‘砍单’行为鱼目混珠,让人难以判断。”陈凤翔举例说,同样是涉及口罩的“砍单”行为,有些就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不予以处罚;有些虽然进行了处罚,但是罚则不明。
  “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运营服务的技术保障和机制保障,避免因平台瘫痪等突发因素导致不能履约的情况出现。”陈凤翔认为,电商平台应树立需求侧意识,强化电子商务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全面研讨、细化、完善《电子商务法》第49条的规定,完善‘砍单’问题的法律属性、边界划定,明确、量化涉嫌违法的民事、行政责任的具体承担项目、内容、方式等,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对于人们关注的哄抬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的问题,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指出,电商平台应当根据主客观原因,宽严相济地监管平台内商家的价格行为,准确适用法律,最大限度地实现责罚相当。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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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抗击疫情·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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