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为切实保障肉制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辽宁省丹东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从4月15日起至6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制品生产销售单位专项整治,督促肉制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在严格把控生产环节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加工环境是否符合GB14881等规定;是否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尤其是未经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肉类;是否违规采购加工野生动物;是否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执法人员将严厉打击不从正规渠道进肉、不索证索票等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加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在严把销售环节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肉制品(熟食)销售单位或个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其对所销售的肉制品(熟食)必须做到索证索票,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熟食食品标签”,及时记录食品来源、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确保销售人员按时体检,并保证健康证在有效期内;销售肉制品(熟食)必须有效防护,避免直接暴露在空气中,避免消费者直接触碰,防止飞沫附着和交叉污染。
丹东市市场监管局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市食品安全建设年重点工作,结合小作坊规范化管理和示范店创建,在肉制品小作坊30家以上的地区至少创建2家示范店,30家以下的地区至少创建1家示范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