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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法院发布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
涉众型网络贷款案件渐增
作者:张文章


    ■杨长平 本报记者 张文章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发布《民间借贷审判情况通报(2017-2019)》,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情况,指出民间借贷中存在违法失范行为频发、高利及高利转贷现象普遍、涉众型网络贷款案件渐增等问题,呼吁增强公众对民间借贷法律风险的自我防范意识。
  据介绍,2017-2019年间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始终处于高位运行态势,每年均位列同期民商事案由之首。通过分析,民间借贷问题集中在5个方面:
  违法失范行为频发。这3年来该院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因存在违法失范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达32人,其中虚假诉讼行为占比较大,占有52.38%。民间借贷一直是虚假诉讼的重灾区。虚假诉讼不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干扰了正常的审判秩序,损害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涉刑案件增多。民间借贷行为的不规范,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加上资金需求日趋旺盛,导致该类行为有逾越民事法律边界、触及刑事法律领域的风险,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逐渐增多。2017年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以涉嫌经济犯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8件,2018年为16件,2019年上升到125件。移送的理由主要集中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
  高利及高利转贷现象普遍。3年来该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借贷利率突破法定利率上限的案件约占62.71%。有8.7%的出借人利用自己的信贷额度和信贷条件,从银行获取低息贷款,再以月息2%甚至更高的利息转贷给他人。高利及高利转贷行为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严重扰乱了信贷秩序,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应引起警惕。
  职业放贷行为亟须规范。近年来,职业放贷人的影响不断扩大,其蕴藏的危害性也越来越明显,不仅扰乱了金融市场,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秩序。2017-2019年,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单人涉案10件以上或单人涉案5件以上且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出借人36人,涉诉标的高达9617万元。其中仅孙某一人作为出借人的涉诉案件就高达453件。职业放贷行为违背了传统民间借贷互通有无、互帮互助的初衷,逐渐演化为出借人经常性谋利手段。违反了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游离于国家金融体系监管之外。易滋生黑恶势力,引发各类伴生和次生违法犯罪活动。
  涉众型网络贷款案件渐增。2017年思明法院受理P2P网贷案件342件,2018年为512件,2019年增长到639件,逐年增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P2P网贷因门槛低、放款快、周期短,吸引了大量年轻人。90后和00后的年轻群体成为P2P网贷主力军。其中部分00后大学生由于缺乏理性消费观念,不能自觉抵制校园贷的不良诱惑,陷入借贷及信用危机中。2017年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及校园贷案件13件,2018年为21件,2019年达到53件。网贷案件的出借人群体庞大,来自社会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社会关系网络。当一个网贷案件出现后,往往有其他相关联的人群在关注甚至参与,所涉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力颇大。
  为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定分止争的审判职能和教育引导功能,保障辖区营商环境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思明区人民法院提出3点风险提示: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合法界定民间借贷行为、依法诚信诉讼。同时提出5点建议:推进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完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填补市场监管空白;制定行业规范,从机制上打造自律监管体系;坚持快速联动,从主体上推进涉刑案件处置;优化金融服务,从政策上改善民间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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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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