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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维权”幌子骗信任
警惕“代理退保”“全额退保”陷阱
作者:余知都


      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近期,一些个人或团体以牟利为目的,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湖南省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警惕“代理退保”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岳阳市消委会、市保险行业协会指出,不规范的“代理退保”行为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存在三大风险。
  使消费者失去正常保险保障。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挑唆、怂恿不明真相的保险消费者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使消费者丧失风险保障。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使消费者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某些“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部分机构还利用其所掌握消费者的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的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消费者个人信息有遭泄露的风险。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并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有的机构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有的机构甚至在消费者想终止“代理退保”协议时,采用极端手段骚扰消费者。
  为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岳阳市消委会、市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消费者注意3点:
  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缴费方式等有所差异。消费者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
  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保单是重要的金融单据,包含重要个人信息,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蒙受损失。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
  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通过拨打12315、保险投诉热线12378,进行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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