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福建
7人被纳入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6月以来,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陆续通报7起食品药品严重失信案件。其中,4人因涉嫌犯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终身禁止从事食品行业。2人因犯销售假药罪被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期限10年。1人因非法经营罪被纳入食药行业严重失信黑名单。
  6月12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两个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王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10日决定,将王某某纳入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肖某某因无证经营药品,丰泽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10日决定将肖某某纳入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期限为两年。
  6月5日,福建省政和县市场监管局公示5个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叶某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政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8万元;姜某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孙某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5万元。5月28日,政和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将3人纳入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另外,政和县徐礼机中医诊所工作人员徐某某和政和县永康大药房工作人员魏某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缓刑。5月28日,政和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将2人纳入黑名单,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导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7人被纳入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