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网店店主5月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他们存在少记营业收入风险,要求企业自查3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如果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企业,其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所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这也就意味着有过刷单行为,对不上账的部分网店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补缴税款,之前刷单金额有多少就要补交相应的税款。
近年来,有关部门对电商纳税征管工作逐渐加强。2019年1月1日《电商法》正式实行,将税收问题纳入《电商法》范畴,明确了税收范围、缴纳主体等。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中国消费者报》表示,一些不规范的卖家通过“刷单”刷虚假销量和好评,影响了卖家市场间的公平竞争,而现有的征税体系一旦与电商平台后台交易数据进行对接,对打击“刷单”也是一剂猛药,可以使交易数据更加透明,交易环境得到净化。“刷单虽然被认定为违法,但是在实践中很难去查实和界定,如果主播夸大交易额涉嫌虚假宣传,如果交易额属实,就需要按照交易额缴纳税费。”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税务的介入势必加大电商的各项成本,客观上对刷单行为形成打压。但是就纳税起征点、有效交易的评判标准和方式,部门之间的联动监管需要进行试点和改革。
实际上,电商平台对虚假交易行为有严格的处罚细则,只要一经认定系虚假交易的,会取消虚假交易产生的不当利益,同时予以扣分处理;对于涉嫌虚假交易的,采取降权处理。按照店铺实际销售额缴纳税款,将会遏制刷单行为。
曹磊建议,可以针对个人卖家、企业卖家、还有平台企业进行差异化征税。比如营业额低于国家法定额度可以继续坚持免征;应渐进式推进征税,不能用力过猛,以免扼杀小微卖家;对于大学生因学习需要而开设的网店、特殊群体开设的网店以及个人二手置换的临时小店等非经营类的网店,要特殊对待。(王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