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1540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开展了多次抽检,其中合格样品152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兽药残留、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微生物污染问题
1.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鑫玉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白糕(生产日期2020年3月27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大庆新潮尚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新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大庆市让胡路区徐老二大瓜子加工厂生产的大瓜子(香瓜子)(生产日期2020年4月27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哈尔滨哈西商厦家幸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金米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望奎分公司生产的筋饼(生产日期2020年4月5日),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1.哈尔滨市呼兰区家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达仕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蒸煮类糕点)(生产日期2020年3月26日),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哈尔滨市香坊区英姬咸菜摊床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红太阳食品厂生产的成玉水晶蒜(酸甜口味盐渍菜)(生产日期2020年1月10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纽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尚志市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庆安县发祥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腌菜(酸菜)(生产日期2020年3月21日),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佳木斯家乐购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外区泽堃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清水笋(生产日期2020年3月13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哈尔滨农垦香坊海欣食品加工厂生产销售的香蕉味蛋糕(生产日期2020年5月11日),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尔滨农垦香坊海欣食品加工厂提出复检申请,经国家农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兽药残留问题 (恩诺沙星不符合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聊城市祥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生产日期2019年10月2日)。
2.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销售的鲤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5月18日)。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 (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海韵水产品商店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玖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肉(购进日期2020年5月17日)。
2.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市场永丰鲜羊肉商店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玖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羊上脑肉(购进日期2020年5月14日)。
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1.尚志市新民益商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双城市当春酒厂生产的小沈阳酒(生产日期2010年7月15日)。
2.哈尔滨市南岗区建波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军工酿酒厂生产的军工高粱王(白酒)(生产日期2019年9月18日)。
3.方正县乐买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青宾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宾老窖酒(生产日期2015年12月23日)。
4.哈尔滨市双城区非遗原酒庄销售的标称双城市关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宽天下浓香型白酒(生产日期2015年1月19日)。
5.尚志市克芬华通平价自选商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金源龍汇龍酒厂生产的升泉高粱王浓香风格50°纯粮风味露酒(生产日期2019年5月28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