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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
专项治理电信行业重点问题
作者: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电信运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南通市开展了电信行业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电信服务类投诉举报数下降15.2%,总体呈下降趋势。
  针对电信行业消费投诉较多的问题,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重点治理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行为,主要包括霸王条款、资费套餐不透明、虚假宣传等。
  开展霸王条款治理,重点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南通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要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用的入网服务协议、业务登记单及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单据等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未经消费者确认擅自改变资费标准等排除消费者权利和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问题条款及时自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查处。
  针对套餐繁杂用户选择难、流量和套餐消费不透明、新老用户套餐不同权、定制服务不知情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问题,南通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电信运营企业推行“清单式”套餐服务。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对在用套餐进行认真梳理,精简套餐数量,以“清单式”向公众公示市场销售的所有在售套餐资费方案。
  此外,积极开展品质服务提升活动,重点解决营销行为不规范及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问题。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强化对营销人员法律法规、服务规范培训,营销宣传要做到真实、准确,明码标价,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以及有效期等需用户注意的事项,要履行特别告知和提醒义务;不得对促销活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得片面夸大或混淆优惠幅度,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据悉,该专项行动为期4个月,至今年10月结束。南通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对合同格式条款、在售套餐、营销方案等认真梳理,立即自查整改;建立完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做好消费者投诉转办处理。南通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定期向社会公布“问题商家”和失信名单,引导主体诚信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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