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文章
9月3日,福建省福州市公布共享充电宝比较评测结果:在标识和警示项目上,受检样品全都不规范;在常温输出容量项目上,5成以上样品不达标。
据了解,目前在福州运营的共享充电宝品牌众多,由于其使用频次、使用环境等条件比较特殊,可能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2020年5月,福建省消保委联合福州市消保委,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针对福州市大型综合商贸体、旅游景点、餐饮娱乐及生活服务等经营场所提供的8个品牌共享充电宝开展比较试验,分别为街电、小电、来电、怪兽充电、云充吧、咻电、美团、搜电充电,基本涵盖在本市运营的共享充电宝品牌。《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福州市消委会针对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向共享充电宝经营单位发出建议函,要求规范共享充电宝标识及警示,落实消费者信息保护责任,做好共享充电宝安全隐患排查,探索如实标注输出容量,提升消费者售后服务体验。
标识和警示:100%不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及GB/T35590-2017《信息技术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等相关规定,共享充电宝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应达到如下要求:应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电池种类、型号、额定容量、额定电压电流、正负极性(结构上能够保证用户在任何使用情况下都不可能导致误插的产品,可以不进行极性标识)、制造商或商标,并且电池组的本体或最小包装上应有中文警示说明。
本次比较试验中样品标识及警示全部不规范,如有一半的样品未标注“禁止拆解、撞击、挤压或投入火中”等中文警示说明;除来电品牌的样品标注产品标准“GB/T35590-2017”、怪兽充电的样品标注“电池种类:锂聚合物电池”外,其余均未标注产品标准或电池种类;云充吧、搜电充电标识过于简单,搜电充电甚至未标注额定容量,只在共享充电宝外壳上标注“电池容量:5000mAh”,同时标有大字“5000mAh”字样。
常温输出容量:过半不达标
因充放电次数较多,共享充电宝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输出容量衰减的情况。本次比较试验把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作为共享充电宝的重要比较指标,测试共享充电宝工作时经过降压、升压过程和保护电路等多重损耗后最终转换输出的有效容量,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充电时实际能够使用到的容量。根据上述GB/T35590-2017相关规定,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移动电源外观应无明显变形,且应不爆炸、不泄气、不起火、不漏液、不破裂。
本次比较试验的16个共享充电宝样品中,除搜电充电宝2个样品因需使用专用的充电箱而无法进行测试外,其他样品在试验后外观均无明显变形,也未发生爆炸、泄气、起火、漏液、破裂等情况,但检测的14个样品有8个样品的有效输出容量低于标称额定容量,偏差在-10%以上的有6个,其中云充吧的一个样品甚至低于额定容量62.4%。
安全保护项目测试:均合格
此次比较试验对样品的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3项安全保护功能进行了测试。16个样品中除搜电充电2个样品因设计问题无法测试外,其余14款样品经测试均能启动保护,未出现爆炸、泄气、起火、漏液的情况,全部样品常温外部短路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消费警示
注意辨别关键信息
当前共享充电宝行业方兴未艾,消费者在享受科技带来便捷的同时,不要忽视产品质量、使用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要注意做到 “一选、二看、三辨,四用”。
选择品牌售后。应尽量选择市场规模较大、合作商家众多、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共享充电宝品牌,避免出现租用产品无法充电、好借难还、归还后持续扣费、客服沟通不畅等情况。
查看产品外观。共享充电宝平台一般都会规定前3至5分钟内免费,因此在取出共享充电宝后要先检查一下产品表面是否整洁、有无变形开裂、标识标记是否明晰、接口触点有无锈蚀、接口线路有无破损、能否正常给设备充电等等。
辨别关键信息。首先是锂电池(芯)容量与额定容量。额定容量越大,给相关设备充电的时间就越长,充电次数就越多。另外要看额定输出电压及电流。多输出端口的共享充电宝应标有同档输出电压的总电流值,并且在每个输出端口附近标有该端口的额定输出电压及电流,同时输出电压要尽可能与标准USB接口的5V电压接近,这样才具有较高的转换效率和尽可能小的电压波动范围以及较低的充、放电温度。
正确安全使用。在使用共享充电宝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跌落、撞击以及与重物或尖锐金属部件接触,造成内部电芯鼓包破裂,同时输入、输出端口也不要与钥匙等金属部件接触,防止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要远离水或其他液体,防止发生短路等危险,同时尽量不要一边充电一边使用电子设备,也不要在高温环境下使用,否则容易造成局部发热,带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