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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召开房地产行业行政约谈会
作者: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商品房质量问题、房源虚假、交付延期、坐地起价……频频被媒体曝光的购房问题,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秩序。9月25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柳州市住建局联合召开房地产行业行政约谈会,集中约谈柳州21家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服务企业,要求房地产企业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柳州房地产行业投诉举报情况。1-8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接到反映销售商品房的问题诉求共1152件,其中咨询649件、投诉447件、举报56件,与去年相比,今年涉及房地产行业的投诉举报呈成倍增长的态势。
  统计数据显示,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问题、违规销售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齐全以及合同违约、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价外加价、虚假宣传、未告知房产真实信息和不向消费者提供合同或以需装订盖章为由收回合同、泄露个人信息等其他不规范经营问题。此外,涉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主要是合同违约违规行为、滥发虚假房源信息误导消费者、不明码标价及乱收费行为。
  约谈会上,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和住建局就如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行了行政指导,要求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经营从业,守法经营,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和规范业务承接,同时针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要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配合调查、积极整改,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法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
  柳州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规范柳州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柳州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住建等部门重点查处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广告;不明码标注销售价格,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或在网签合同价格外要求购房人支付额外费用,搞“价外价”;以捆绑搭售或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怂恿当事人采取“阴阳合同”、不实承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7种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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