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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酿本味酱油有了行业证明商标及团体标准
作者:孙燕明


      本报讯(记者孙燕明)“这是我国酱油行业目前唯一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产品证明商标。”11月1日,在原酿本味酱油证明商标首发仪式暨原酿本味酱油团体标准宣贯会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杨强介绍:“今年4月7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联合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原酿本味酱油证明商标已获得批准。”对此,杨强表示,证明商标将帮助消费者更精准地选择满意的产品。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调味品专家委员会主任吴鸣表示,原酿本味酱油团体标准对原酿本味酱油进行了明确定义,即以非转基因大豆、小麦等为主要原料,不添加味精、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除外),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该标准还对原酿本味酱油的感官、质量、安全和真实性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与现行的酱油标准相比,原酿本味酱油突出了对生产原料与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原酿本味酱油与普通酱油的主要区别在于味精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真实性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秘书长、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执行副主任钟其顶教授表示,为辨别原酿本味酱油的真实性特征,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开发了酱油的稳定同位素质谱分析技术,可以根据同位素特征判断酱油产品是否存在外源添加味精成分,进而判定产品真伪。参加原酿本味酱油证明商标认定的企业产品,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采用稳定同位素质谱仪器检测,结果都符合原酿本味酱油真实性等各项要求。而市场上存在一些酱油产品,标签上标注着原酿本味或零添加,但经检测达不到《原酿本味酱油》团体标准的产品质量要求,希望消费者在进行产品选购时,认准“原酿本味酱油”证明商标标识。
  钟其顶表示,团体标准采取了“依据团体标准经协会认定授权”+“流通市场第三方抽样检测监督”的模式,若流通市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产品可疑,将收回商标认定。该模式可有效保证原酿本味酱油的产品真实性和标准的权威性。通过商标特征、申请认定、协会认证授权、第三方真实性监督的产品上市流程,做到产品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审查认证、由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流通市场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
  据杨强介绍,按照原酿本味酱油证明商标产品的审核要求,目前已经有一批骨干企业通过了专家现场审定和产品真实性检测,包括海天味业、广东美味鲜、广东珠江桥、山东欣和、鲁花生物、山东巧媳妇、四川千禾、浙江老恒和、浙江五味和等,这些企业的酱油生产量占到全国酱油市场的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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