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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跨省重大网络案件实现协同查处
作者:郑铁峰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11月12—13日,第二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会议在浙江省温州市举行。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网络案件联动执法合作协议》。协议明确,重大网络违法案件如涉多个地区,案件主办方可发起集群战役,通过牵头成立联合办案组、临时指挥部等方式,实现长三角协同查处。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的跨区域联动合作不断加强。去年,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实施办法》,建立了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执法互认、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此次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网络案件联动执法合作协议》,标志着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执法合作从线下延伸到线上。
  协议明确,三省一市市场监管执法机构对立案查处的网络违法案件,发现网络违法行为涉及跨省(市)的多个地区、多个违法主体的重大案件,案件主办方可以请求发起集群战役,通过牵头成立联合办案组、临时指挥部等方式,实现长三角协同查处。对涉及长三角区域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典型违法行为,提议并通过联合发文等方式,联合开展跨省(市)的专项执法行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打击,实现生产、流通、仓储服务以及网上网下一体化、全链条打击。对涉及跨区域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分享证据材料、通报协查,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建立定期会商联络制度,及时分享、通报、交流网络违法举报投诉、违法动向、典型案例、基本执法数据,强化数据交互、碰撞,合力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建立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涉及两省(市)以上的如网络售假、食品安全、重大质量违法等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一案一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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