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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电商“先提价再打折”行不通了
作者:吴学安


  对经营者来说,明码实价、诚信经营是最起码要求,如果不能把握好心中的那杆秤,还在价格上做手脚、玩小聪明,在打折上“打折扣”,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吴学安
  据媒体报道,由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已经于12月1日起开始施行,市场上常见的“先提价、再折价”促销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随着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网上购物爆发式增长,商家的促销活动也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有人欢天喜地薅羊毛,也有人不知不觉被割了韭菜,打折前的原价是多少、打折的范围、打折持续的时间等,往往都是商家说了算,“先提价再打折”已成为电商行业的一大顽疾,饱受消费者的诟病。
  “先提价再折价”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更有悖商业道德。营造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以透明的价格面对消费者,是商家诚信度的重要表现,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重要方式,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商家先提价再打折,少了诚信和道德,失了消费者的口碑。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就是要给商家的促销打折行为立规矩。对于“先提价、再打折”这种虚假促销方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还规定违反该条款,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价格监管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有了规矩,更重要的是执行,只要监管发力,处罚从严,再加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积极跟进,类似“先提价再打折”的行为会得到有效遏制,让消费者不再陷入经营者玩法套路的陷阱里,真正获得实惠。
  而对经营者来说,明码实价、诚信经营是最起码要求,如果不能把握好心中的那杆秤,还在价格上做手脚、玩小聪明,在打折上“打折扣”,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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