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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出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
作者:孙蔚


    ■本报记者 孙蔚
  当前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正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新型城镇化和居住品质改善性需求依然强劲,这是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的最佳切入点。
  为了加快推动行业变革,2016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左右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
  作为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落实的关键节点,今年能否完成目标备受关注,为此各地纷纷出台装配式建筑的激励政策。例如河北省邢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2020年度办理施工许可新开工项目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要超过20%。山东省潍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近期也连续发布《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排了今年具体推进工作的进度,明确了需要全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项目范围以及各参建主体的具体责任。
  相比而言,安徽、海南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更是受到省级层面的关注,均由省政府直接发文。安徽省的文件中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到2020年末,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5%;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海南省的文件则明确:到2022年底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80%。
  记者梳理各地文件发现,奖励政策的内容都占有较大篇幅,其中主要涉及土地、税收、信贷、容积率、公积金等方面。比如,厦门市政府发布的《厦门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包含了项目应用与产业发展两方面的政策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含了用地保障、指标认定、房屋销售、评优评奖等6项支持政策。除了上述多样的激励政策外,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出台市级装配式建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符合一定标准的项目可获得每平方米180元奖励资金。
  虽然激励举措花样繁多,但更为重要的是激励政策如何精准落地。一位在建筑领域从业多年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部门间权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激励政策无法落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装配式建筑推进的主要困难还是成本偏高和社会接受度不高,希望各地发文推进的同时,国家也尽快制订未来几年的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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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版:2020中国消费·维权高峰论坛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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