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保险中介机构下发了《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保险中介信息系统应具备的功能条件及信息化建设方式,同时圈定监管现场检查工作的六大重点。《规定》明确了保险中介信息系统的准入门槛。包括业务管理系统能够记录并管理业务情况、财务管理系统能够记录并管理各种账目报表等。《规定》要求,保险中介信息系统需实现业务、财务和人员系统间数据对接,各系统间数据需互相匹配、相互验证;保险中介机构与合作保险公司间系统互通、业务互联、数据对接。
在监督管理环节,《规定》给监管现场检查工作圈定了六大重点,包括:信息化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生信息化突发事件;违反银保监会信息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对银保监会信息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信息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违反合规性要求,恶意对信息系统或经营数据进行篡改、删除或关闭,逃避监管部门检查的;向监管部门报送材料存在误报、漏报、错报、迟报等行为,且整改不力等。
(韩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