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方方 记者薛庆元)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12月28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消费特点,查找本地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提前周密部署,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妥善处理价格纠纷,有效防范和稳妥处置价格突发事件,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
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猪肉和易受季节变动影响的蔬菜等农副产品的市场价格监管,根据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动态,加强市场巡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和服务,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节日期间,继续密切关注口罩、熔喷布、纺粘无纺布等防疫物资的价格动向,持续强化对口罩等防疫用品及其生产材料的价格监管力度,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加强交通运输和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和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着力规范公路、铁路、民航、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娱乐、停车场等领域价格秩序,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
加强电商平台价格监管。以线上购物、社区团购、外卖、打车平台为重点,加强对线上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政策提醒告诫,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各类促销行为,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加强名优白酒价格监管。元旦、春节适逢名优白酒销售旺季,密切关注名优白酒销售价格行为以及地产名酒企业的价格行为,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