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去年教育培训服务投诉同比增2.7倍
本报武汉讯(童颖 记者吴采平)1月4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元旦期间,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平台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56件,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三位,这是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在历年节假日消费投诉排名中占据最高位。
记者同时获悉,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大数据系统监测显示,2020年湖北省12315平台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4339件,位居服务投诉前列,占服务类投诉的13.8%,同比增274.2%,反映出教育培训市场火爆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乱象。
从投诉类别来看,初等教育服务投诉2175件,中等教育服务403件,高等教育服务4113件,技能培训服务7648件,这意味着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所反映的问题要高于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初等和中等教育服务。
从投诉问题性质来看,合同类投诉6937件占48.4%,其次是售后服务类投诉2566件占17.9%,排在第三的是广告和虚假宣传类投诉1149件占8%。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课程退费难、不履行合同和承诺、虚假宣传、实际教学水平和宣传的相差悬殊、合同暗藏不公平格式条款、培训质量参差不齐、无办学资质等。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大数据分析平台显示,2020年教育培训服务投诉中涉及诱导办理贷款的投诉有1066件。部分培训机构诱导消费者办理培训贷,消费者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套路贷”,即使提前中止培训仍要承担高额贷款。由于培训课程一般周期长、费用高,消费者往往需要一次性缴付高额培训费,属于预付式消费行为,而教育培训机构“跑路”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消费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消费提醒
尽量选择短期付款
随着寒假和春节临近,教育培训招生又将迎来高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教育培训要慎重,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做到“四注意”。
注意查看办学资质。培训机构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消费者最好能实地考察、提前试听,再做决定。
注意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对培训机构打出的 “名校名师”“包过”“不通过全额退款”“高效速成班”等旗号,应当理性看待。
注意谨慎签订合同。对培训课程的授课时间、授课方式、授课内容、费用、退费条款等要详细了解,并妥善留存合同及缴费凭证。
注意尽量选择短期付款方式。要避免一次性高额投入,并要仔细查看分期付款合同,谨防开通“培训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选择教育培训服务的消费者,如遇权益受损,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教育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12315投诉。(吴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