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月6日,记者获悉,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对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据了解,《方案》从梳理完善通办清单、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深化全程网办服务、拓展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服务、做好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完成通办事项实施清单汇聚、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文件应用等方面明确了任务要求。
目前,辽宁省已实现包含全部登记注册业务和特种设备、保健食品领域的17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5项食品领域的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实行“省内通办”。预计到今年底前,“跨省通办”事项将拓展到22项,同时增加6个“省内通办”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事项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