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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
作者:余知都


      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1月21日,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与长沙市住建局、长沙市网信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发布房屋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规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通知》要求,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房屋中介机构、租赁企业及其从业者通过门店、房地产网络信息平台发布长沙市房屋买卖、租赁信息,其发布主体应按规定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经营主体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依法依规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房屋交易信息发布者对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规范经纪业务承接,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加强房屋交易信息核验,不得发布未经核验的房屋交易信息;严格房屋交易信息管理,对已出售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后及时将房屋信息从网络平台撤除,确保发布房屋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通知》特别强调要规范房屋交易信息发布,房屋交易信息应当包含房源地址、面积、价格、用途、图片等内容,要符合依法可售(可租)、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真实在售(在租)和真实图片的要求,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实际不符,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信息。不得采用“标题党”、关联炒作等方式发布房屋交易信息。
  长沙市住建局、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长沙市网信办将发布虚假房屋交易信息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于违规发布虚假房屋信息的相关机构和平台,监管部门将通过约谈告诫、责令整改、暂停更新及关停等方式督促整改,并及时向社会曝光。住建部门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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