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谋划“十四五”时期反垄断工作
■鞠闻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反垄断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工作水平、扩大工作影响、增强治理效能,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将展现更大作为。
把握发展大势 明确工作方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党中央把握世界发展大势,作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做好反垄断工作,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势,办成大事、办好实事。
深刻认识新发展背景面临的新形势。市场竞争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要充分发挥反垄断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励企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创新活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推进科技强国建设。
深刻理解新发展阶段明确的新要求。反垄断是政府和市场的结合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进一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任务。要充分发挥反垄断在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国内统一市场中的职责作用,促进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找准五个定位 明确总体思路
对于下一阶段反垄断工作的总体思路,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在新形势下明确新使命、开创新局面。
当好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建设者。统筹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用好执法与立规两个手段,坚决维护全国统一市场,积极对接国际高水平竞争规则,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
当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者。公平竞争是实现创新驱动的内涵式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前提。要充分发挥反垄断执法“牵一发而动全身”特点,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着力解决影响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堵点、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难点、制约企业自主创新的痛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新动能,以公平竞争促进实现创新驱动的内涵式增长。
当好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促进者。高标准市场体系是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市场体系,也是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体系。要深入研究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建立健全以《反垄断法》为核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相契合的竞争规则,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当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护者。“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更多期待。反垄断局要坚持执法为民,将民生密切相关领域作为执法重点,将是否损害消费者利益作为把握违法界限的重要标准,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工作全过程。
当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实践者。反垄断具有国际性和开放性。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既要加强与国际竞争规则对接,推动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建立高水平竞争规则,也要积极参与全球竞争治理,助力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突出四个导向 谋划工作重点
对于“十四五”反垄断工作的重点,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反垄断的重大决策,坚持支持和规范并重、治“果”和治“因”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切实强化职能担当,提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能力。
突出政治导向,实施高水平的反垄断执法。一是突出执法重点。将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保障我国发展利益和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领域作为执法重点,及时查处垄断行为。二是重视发挥反垄断整体效能。将事前经营者集中审查与事后垄断行为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将事前公平竞争审查与事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执法合力,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强化反垄断改革效应。突出查办反垄断重大典型案件,深入分析垄断行为产生的体制机制性原因,积极提出深化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建议,实现反垄断执法重点突破和竞争政策整体推进相统一。四是深入参与全球竞争治理。加强与其他国家执法机构交流合作,在涉及全球市场的重大案件上积极协调执法立场,保护我国发展利益。
突出发展导向,建立高标准的竞争规则。一是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以统一市场、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抓紧修订《反垄断法》,增强科学性和针对性,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竞争制度保障。二是围绕增强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健全反垄断法律体系。针对垄断行为多发、商业模式复杂的行业和领域制定反垄断指南,制定有利于公正监管的反垄断执法程序规则,健全科学完备的反垄断法律体系。三是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竞争规则对接。办好第七届金砖国家竞争大会等重要国际会议,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加强合作常态化机制建设,不断提升自贸协定竞争政策和反垄断议题合作水平,加强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
突出刚性导向,强化高质量的竞争政策。一是完善竞争政策顶层设计。推动出台高层级竞争政策纲领性文件,构建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竞争政策框架,增强竞争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三是加强竞争政策实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作用,不断丰富竞争政策实施工具,推动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扩大成果应用。四是大力倡导公平竞争文化。进一步提升反垄断执法透明度,形成竞争政策和反垄断宣传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尊崇竞争、维护竞争、鼓励竞争的良好氛围。
突出系统导向,完善高效能的治理体系。一是建立优化协同高效的反垄断执法体制。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强化中央层面执法力量,增强反垄断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二是夯实反垄断统一执法的制度基础。健全全国统一的线索核查、案件调查、定性分析和行政处罚工作规则,加强执法督导,保障反垄断统一执法。三是打造高素质的反垄断执法队伍。强化反垄断执法经济分析,准确把握法律界限,统筹运用法律手段,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反垄断执法队伍。四是强化反垄断执法智力支持。加强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和总局反垄断专家库建设,构建监管效能持续提升、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日趋现代的反垄断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