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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消”字号产品切勿当药用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针对近期发生的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导致婴儿成为“大头娃娃”事件,2月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目前市场上“消”字号产品存在生产过程违法添加、广告宣传存在误导等乱象,切勿将其当药用,并呼吁彻底清理“消”字号产品虚假广告宣传。
  中消协指出,“消”字号产品是经过卫生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不具备任何治疗效果,主要作用是杀菌,属于卫生消毒产品。当前市场上“消”字号产品存在的主要乱象有生产过程违法添加和广告宣传存在误导等。虽然国家规定“消”字号产品不允许添加激素、抗生素、抗过敏药物等物质,但仍有许多企业为了凸显产品“效果”铤而走险,进行违法添加,无视消费者安全权。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也就是说,“消”字号产品不得宣称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也不应使用令人误以为有治疗效果的名称等。一些经营者为推广和销售其产品而使用“治疗”“药膏”“医院同款”等字样,且这些“消”字号产品的名称大都为“某某霜”“某某膏”,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药品”来选购和使用。本次“大头娃娃”事件的涉事企业不仅在其官方微信公号上多次宣传该款婴儿霜可“祛红止痒、修护受损皮肤”,还在广告宣传中使用“0添加”“可用于日常护理”等字样,令人误以为是药品或者是化妆品。这不仅违反了国家对“消”字号产品不得宣传具有疾病治疗效果的规定,还涉嫌虚假宣传。
  近期,中消协对某电商平台销售的针对婴儿湿疹的产品进行调查发现,该网站大量充斥着宣称具有治疗效果和引人误解宣传的婴儿“湿疹膏”,经实际购样后查验,均为仅有消毒作用的“消”字号产品。
  中消协敦促“消”字号产品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得违法添加,不得违规生产,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宣传治疗和护肤的效果。同时,中消协呼吁相关电商平台,应当承担平台的监管责任,对平台上销售的“消”字号产品广告宣传进行彻底清理,严禁使用引人误以为是药品或化妆品的宣传用语,严禁超出消毒功效的夸大宣传,一旦发现应当立刻下架。
  中消协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为宝宝购买此类产品时,要明确区分不同许可证号产品,认清产品是“消”字号、“妆”字号还是“药”字号。一般来说,选购消毒品可选择“消”字号产品,选购宝宝护肤品应当选择“妆”字号产品,治疗疾病的药品则要选择“药”字号产品。消费者要谨慎对待经营者打着“植物提取”“纯天然”“0添加”“不含激素”等名义且使用一次后就效果特别显著的产品。因为效果之所以如此显著,很有可能是添加了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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