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整治“天价茶”引发全省专项整治风暴
(详见 《中国消费者报》2月23日1版《福建联合整治 “天价岩茶”》)。为构建价格诚信体系,促进茶叶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月23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茶叶市场经营行为诚信守法指导意见书》,向全市广大茶叶生产经营者提出指导意见,强调不得参与虚标茶价,不得虚假宣传或标识“非卖品”“仅供内部品鉴”等内容实际高价出售误导、欺诈消费者。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广大茶叶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行使市场定价权利。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杜绝消费欺诈和虚假广告宣传行为,茶叶包装标识和广告宣传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虚假宣传或标识“非卖品”“仅供内部品鉴”等内容实际高价出售误导、欺诈消费者。
茶叶销售价格标识应真实准确,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严格按照《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性标准包装茶叶,防止过度包装,倡导简约、环保包装。严格按照《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印制使用商品标签,杜绝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杜绝虚假标注茶叶原料种植地区或类似表述,杜绝虚假标注手工制作、野生、贮存年份或类似表述。积极配合实施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实行源头赋码、严格执行茶叶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制度,落实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制度。积极配合加强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使用、印刷、发放的日常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地理标志产品,不滥用、不冒用专用标志。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泉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手段,加强对茶叶市场的监督管理,发现茶叶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希望泉州市广大茶叶生产经营者及各茶叶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积极响应以上指导意见,为建设繁荣、文明、有序的茶叶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