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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中含有害杂质就不安全了吗
作者:李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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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燕京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增强,消费者对产品品质越来越关注。所以,一听到某些消费品中含有有害杂质,一些消费者就忧心忡忡,不敢使用。其实,杂质、甚至是有害杂质的存在很多时候是不可避免的,关键要看杂质含量是否在安全范围内。
  据了解,杂质一般指产品中的次要物质。它可能由原材料本身带入、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从包装材料中析出等。就像在做饺子的时候,面粉、水、肉馅等配料是饺子的主要原料,而面粉本身可能含有的少量麸皮或灰分以及在剁馅时馅料沾上的砧板木屑等,这些就是饺子里的杂质。
  事实上,有害杂质在环境中广泛存在,比如重金属、甲醛、二噁英等有害物质都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饮水、土壤、空气甚至食物中。在消费品原材料采集、运输、生产制造和包装存储过程的一个或数个环节,它们都有可能混入到产品中。即使企业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良好生产行为规范进行生产,也不可能彻底清除这些有害杂质。
  其实,含有有害杂质并不意味着产品不安全,因为任何物质都有其安全界限。即便是生命所需物质如阳光、氧气、水等也是如此。例如,过量的阳光照射会使植物枯萎,其中的紫外线也会引起皮肤损伤甚至可能导致皮肤癌。所以,不能简单地将含有有害杂质与不安全划等号,关键要看含量。
  中国毒理学会有关材料显示,甲醛普遍存在于环境中,大部分生物在新陈代谢过程中都会产生少量甲醛。甲醛也是人体新陈代谢的副产物之一,每升人体血浆中约有2.5毫克的甲醛。消费品中含有甲醛并不意味着不安全。以化妆品为例,当化妆品配方符合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相关规定,且在正常、合理、可预见的条件下使用时,化妆品中的甲醛就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当每千克化妆品中游离甲醛含量超过500毫克时需要明确标注。假设每千克某面霜中甲醛的量为500毫克,那么使用1克面霜所接触到的甲醛含量为0.5毫克,这个量仅为一个梨中甲醛含量的1/20(一个中等大小的梨大概200克,每千克梨中甲醛含量约为50毫克)。
  又如,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每升水中允许存在的三氯甲烷和二氯一溴甲烷最大含量各为0.06毫克、三溴甲烷和一氯二溴甲烷最大含量各为0.1毫克。当生活饮用水中这些副反应产物的含量低于标准限值时,就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健康风险。
  再如,二噁英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人类接触二噁英90%以上的情况是通过食物摄入,主要是肉类、乳制品、鱼类和贝壳类食品。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对二噁英和类似二噁英的多氯联苯制定了暂定每月可容忍摄入量,即每月每千克体重70皮克(1皮克等于万亿分之一克),也就是说,一个体重为60千克的成年人,每月可摄入的毒性当量为4200皮克是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有关毒理专家强调,政府、行业和企业专家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来了解很多物质的安全界限,还建立了相关的法规来进行管理。如果产品中有害杂质的含量在安全可接受限值或者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限量值之下时,在正常、合理、可预见的条件下使用产品,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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