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最新获悉,2020年度第四季度泉州全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类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近日出炉。此次共抽检电动自行车样品100批次,其中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的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此次抽检随机对泉州全市辖区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家抽取样品,检验项目共涉及整车标志、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脚踏骑行能力、结构、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等9个项目。
此次抽检不合格的4批次产品均是标称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TDT2158Z,生产日期均为2020年8月期间,均是脚踏骑行能力项目不合格。上述不合格样品销售单位分别是泉州市泉港区栖霞清湖电动车行、洛江区万安安达电动车行、鲤城区恩惠电动自行车店、鲤城区吴英文电动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