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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免费得平板电脑 商家误导宣传违法
作者:周映梅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周映梅 记者顾艳伟)花50元购买一张卡,就能得一台平板电脑外加学习资料。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县消费者荣女士感觉捡了“大便宜”,结果在用手机付款时被商家套路,稀里糊涂付款2399元。经三江县市场监管局调解,商家扣除80元相关费用后给荣女士办理了退款手续。
  5月5日,荣女士在一个商品展销会的一处电子产品摊位,遇到商家正在向现场的消费者发放小礼物,称“只要购买一张50元的卡就能免费得一台平板电脑,以及相应的学习资料”。
  荣女士想送孙子一台平板电脑。因为没有带现金,她提出用手机转账支付,可是她又不懂如何进行扫码支付,便将手机交给销售人员操作,最后由荣女士输入密码。支付成功后,荣女士拿着卡和一台平板电脑回家了。
  回到家后,荣女士向家人炫耀只花费50元就得到的平板电脑。家人表示怀疑并查看手机的支付金额,发现荣女士实际支付了2399元。感觉受骗的荣女士立即返回展销会,要求商家全额退款,遭到商家拒绝。荣女士拨打12315投诉。
  三江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调解。荣女士坚持认为,商家当时宣称“购买50元的卡就能得平板电脑”。商家则表示,享受50元得免费平板电脑的前提是,需要另外支付费用购买卡内的学习资料,才能免费获得平板电脑。
  在详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工作人员指出,商家的行为存在严重误导,其在销售过程中过多强调“50元免费得平板电脑”,淡化甚至避而不谈学习资料费需要另外购买的事实。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提出退货于法有据。经过调解,荣女士同意商家在扣除50元卡费和30元的邮寄费后,退款23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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