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1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含餐饮具)等21大类食品294批次,合格289批次,不合格5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4批次:福州市马尾区湘鱼极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福建渔凤传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塑料汤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和福州市仓山区邱记麻婆小吃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4月1日),均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福州市马尾区灵钧餐饮店的盘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大肠菌群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荔城新光店销售的四季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甲胺磷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