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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踩点布控三级联动跨地追踪
福建厦门查获无证生产假冒儿童化妆品案,货值超70万元
作者:卢林峰 陈小燕 张文章


    ■卢林峰 陈小燕本报记者 张文章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经过前期摸排、踩点调查,联合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出击,查获一起无证生产假冒儿童化妆品案件,涉案产品货值超过70万元。该案已被福建省药监局列为督办案件。
  今年4月份,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厦门某日化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爆炸盐(浴盐),非法灌装沐浴露、洗发水。经执法人员查询,当事人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着便服先期踩点侦查发现,该公司能进入2楼实际生产场所的大门关闭,但从其生产场所过道上的气味判断,大概率存在生产化妆品行为。
  在前期摸底后,支队执法人员前往集美区局会商案情,共同拟定行动方案,考虑到无证生产的复杂性,决定协调市、区、所三级优势执法力量联合冲击现场。执法人员各司其职,按照行动方案分为五个小组,分别负责查看清点物品、检查相关台账票据、盯防相关人员防止互相通气、拍照摄像、协调保障等工作,小组与小组之间相互配合,快速处理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4月21日,综合执法支队联合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杏林市场监管所,现场查获厦门某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的儿童洗发乳、儿童沐浴乳、泡沫洗手液等化妆品成品共7种合计1141瓶,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灌装机、操作台、搅拌机、喷码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大量化妆品原料、半成品、标签、泵头、空瓶、包装盒等包材。当事人生产链条完整,存在涉嫌违法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上述成品、半成品、包材被依法扣押。
  面对突如其来的检查,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拒不承认违法加工事实,推说是朋友寄放于此。经执法人员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初步固定当事人接受邱某委托无证加工化妆品的有关事实。
  在得知当事人所有产品均销往邱某处后,为避免违法产品被转移,执法人员当机立断,立即兵分二路,一路人员继续留在现场固定证据、查扣物资、撰写文书;另一路人员赶往泉州南安市水头镇,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助下,当晚查获正在转移的大量涉案产品,南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予以扣押。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受泉州南安市水头镇邱某委托,用购买来的半成品进行灌装生产化妆品并全部销售给邱某,自2018年10月以来,当事人已生产销售各香型的沐浴乳27314瓶、洗发乳27622瓶、洗手液66708瓶,销售金额合计70余万元。
  今年是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加大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已立案5起,涵盖普通用途化妆品及特殊化妆品,涉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多个环节。上述案件所涉及沐浴乳、洗发乳均标示为儿童用品,系无证生产,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在案件事实查清后,将依法予以重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无证生产化妆品应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下一步,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以案件查处促进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严格处罚,做到“处罚一起、震慑一片”。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企业深入学习条例,增强守法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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