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6月1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6·18临近,该局下发通知加强6·18期间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监测,要求平台企业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切实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从湖北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暨6·18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上了解到,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监测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及服务类平台(含平台内网店)、相关企业自建网站。
监管重点包括涉嫌无证无照经营、未依法公示相关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规搭售、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违反相关禁限售规定,通过网络从事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网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电商领域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网售“特供”“专供”商品和相关纪念章等行为;电商领域利用集中促销活动之机,涉嫌违反其他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平台企业要坚持履行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真实身份资料信息、商品信息发布审查、检查监控、违规处置等义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禁在促销期间,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要坚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畅通维权渠道,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及时受理、妥善处理集中促销期间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