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建新)近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有关《化妆品技术审评咨询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达到加强和规范化妆品技术审评咨询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化妆品监管工作中智囊作用的目的。
《办法》从专家的资格条件与职责、权利与义务、遴选与聘任、日常管理、培训与考核、监督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办法》中,将专家分为配方、理化微生物、毒理、标签、原料等专业组,详细阐述了专家的职能与职责。并规定,专家主要是为化妆品监管事业和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建议、承担相关课题研究和评估论证等。此外,是为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为化妆品技术审评、标准制修订、监督检查等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意见。同时,为化妆品安全重大专项监督检查、重特大安全事件等的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专家还需参与相关活动,传播化妆品监管理念和安全知识。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提出,专家不得在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等企业任职或兼职;不得在化妆品申报中介机构任职或兼职,或以审评专家名义为企业变相宣传等;同时,专家间存在师生、同事等关系的,不应审评相同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