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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尽责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江苏省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作者:余友银 吴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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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兴化市市场监管局赴里下河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图二: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在周庄镇东浒村参观教育基地。
  2020年,在江苏省兴化市市委、市政府和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强化服务与指导,注重培训与宣传,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各级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地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统计,2020年,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庭行政诉讼应诉10起,无一败诉。
创新监管方式 实施清单管理
  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清理权力清单。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换的实际情况,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做好事权承接和下放工作;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划入知识产权、盐务、商务、价格执法等权力事项,向社会公布工作部门的权责名称、类型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目前共梳理出许可类、强制类、处罚类等6大类1186项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市场监管部门所有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按照“网上办、快递送、不见面”的原则,企业直接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该局通过网上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度,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为方便各乡镇群众就近办理各类登记,创新实施全城通办、全市通办的个体登记新模式。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兴化市政府办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兴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两份文件,要求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2020年6月5日,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和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全市共清理含有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两份,其中一份被废止,另一份适用例外规定而得以保留,但明确了实施期限。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的市场意识和公平竞争理念,必将推动制度实施取得更大成效。会议还邀请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结合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案例,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辅导,有力提升了相关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政府领导、市场监管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有序、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2020年,兴化市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等28个部门制定检查计划140个,检查任务890个,涉及市场主体3670户,结果回填率为100%。其中,制定跨部门抽查计划36项,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为牵头部门,卫健委、教育局参与联合抽查,无论是牵头部门数还是参与部门数都创新高。在开展的各项检查中,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均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截至目前,该局已全面使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0年共承接上级检查任务19个,自行制订检查计划20个,任务总计175个,涉及市场主体2693户,结果回填率为100%。
  加强消费维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以来,兴化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强化消费宣传教育,突出维权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围绕改善、服务民生工作中心,突出“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依法履行职能,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好疫情期间投诉举报工作,打造消费维权服务品牌,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先后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活动以及首饰行业行政约谈暨法规培训活动。全年共受理处置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 8861件,其中接受咨询2200件,12345转办1085件,受理12315投诉举报5423件,立案查处案件294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消费者获得赔偿52.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1.5万元。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案情、移送案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危害食品安全、制售假药等方面,充分发挥与兴化市公安局、检察院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信息交换,实现案件线索互相通报、重大案件共同参与。在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查处中,及时提请公安机关甚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2020年,该局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规范执法程序 推动政务公开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案件移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先后制定《行政执法内部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长专题会和月度工作例会议事规则》以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音像记录清单》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做到要求明确、措施可行、责任到位。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兴化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作为市场监管执法质量的生命线。针对当前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兴化市市场监管局聘请江苏法端律师事务所与兴化市四牌楼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全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市场监管执法的公正性。2020年,局公职律师参与了规范性文件起草、审议和修订、法律文件审核、普法宣传等活动,承办2起信访接待、信访案件处置,切实调和化解信访矛盾,代理20件行政复议、10件行政诉讼案件,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兴化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类信息、法规文件类信息等,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公开执法信息,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建立审核、发布、更新、纠错、更正等工作流程,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该局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20件,依申请公开19件,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依法履职 文明执法
  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坚持以机构整合为契机,以民生热点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主线,严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底线,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兴化市委市政府与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未发生一起群发性和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一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先后组织开展电梯、气瓶、压力管道等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集中销毁报废钢瓶,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创新实施“特种设备+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安全监察的靶向性和针对性,连续两年被上级局表彰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重点问题整治,创新日常监管模式,多次部署开展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食品风险隐患排查,牵头制定《兴化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先后有12个乡镇获得泰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命名,总数在泰州排名第一。今年年初,兴化市成功创建成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疫苗和药品市场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骨科植入器械等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控办决策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执法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累计查处销售杀菌消毒防疫产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哄抬物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无证经营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等案件27件,向公安部门移送假冒口罩案件3件。自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打击野生动物交易,执法联动53次,宣传126次。戴南分局查处的一起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先后入选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件。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上级局出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结合本市实际,对行政处罚行政裁量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印发《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以及处罚幅度做出具体规定,为执法提供基准。
  在履职过程中,该局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先后制定《行政执法内部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音像记录清单》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做到要求明确、措施可行、责任到位。一是推动执法公示。按照《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在政府门户网站双公示栏目、公示公告栏目及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公开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另外,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公开本机关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作为研判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使用统一文书,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记录规范、客观全面、程序合法。配备音像设备。目前执法单位基本配备了照相机、录音机、执法记录仪等记录设备,梳理音像记录清单,明确记录要素,要求各执法单位在查封扣押财产、抽样封样过程以及留置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通过通知公告等形式,组织公开听证活动。听证过程中,通过文字记录,参照审判程序,组织质证辩论,做到听证活动合法有序。三是强化法治审核工作。作为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方面,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三项制度要求,依法进行审核。
强化监督 落实责任
  在日常工作中,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28件,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一是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在兴化市建议提案交办会后,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挂帅,分管局长牵头负责,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各承办责任科室一把手负责承办件的办理、落实和答复,实行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二是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对交由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主办的重点政协提案,由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分析,掌握基本情况,充分了解代表、委员的意愿,要求承办科室要始终与代表、委员心相印、心相连,强化沟通和感情交流,明确具体的办理计划和规定严格的办结时间节点。三是广泛动员适时推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兴化市政府召开交办会议后,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交办会、推进会,局长仇文明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在局长办公会、月度工作会上对此项工作多次提出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把办理过程变成转变作风、为民办实事的过程、把办理过程作为检验主题教育的成效,不仅办理工作要让代表、委员满意,而且要把办理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大事来抓,积极吸纳代表、委员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
学法用法 执法普法
  一是重视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突出“关键少数”,局领导班子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抓住的“关键少数”。兴化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依法行政专题会议、案审会、应复应诉等时机,强化班子成员学法用法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保障相应经费,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由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在开庭过程中遵守法庭秩序,严格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2020年,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庭行政诉讼应诉10起,无一败诉。
  强化执法人员管理,不断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工作,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岗前和在岗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通过强化管理,定期学习,打造出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配备13名基层法制员,配备2名专职律师、4名公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案件法制审核等工作,打造出一支专业化的法制员队伍。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试制度。按照司法局统一部署,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所有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积极组织监管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局举办的各类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督促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为民宗旨意识与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意识,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校园、知识创新和法律宣传进企业、安全用妆宣传进医院、普法宣传进社区等特色活动,加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理性消费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健全市场监管监督机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合法维权,促进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目前我局法治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于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和意义认识还不到位,有损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对法律法规学习和把握还不透彻。尤其是对新出台的和平时较少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存在要用时现翻法规法条、运用不娴熟的情况。对同一案件,多个法律法规均可处罚,即出现法律竞合的情况下,具体定性选择适用哪部法律法规的能力素养还需提高。三是缺少法制专业性人才。根据《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目前全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只有6名,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仇文明介绍说。
  关于下一步工作,仇文明表示,一是要优化机构人员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确保执法力量能够真正下沉,直接面向基层,走上一线;鼓励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积极参加、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尽快培养法律专业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二是要强化装备建设。根据执法机构建设和人员调换情况,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增加、升级相应硬件设备,重点是执法车辆、移动执法平台两个执法设备。三是要继续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注重在业务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创新能力,抓住市场监管工作新亮点,主动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执法队伍在政治上清、法律上明、业务上精。同时,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完善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体制机制,努力推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为推进兴化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本版文图由余友银 吴秀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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