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张立 记者郑铁峰)近期,根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需要,结合汽车领域消费投诉,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消保委委托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汽车消费环境满意度调查,收集相关信息,提醒消费者购买与使用汽车的注意事项。
据了解,本次汽车消费环境满意度调查主要是从消费者汽车购买渠道、除购买能力外影响消费者购买汽车因素、消费者目前所使用汽车品牌、4S店是否事先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所有费用、消费者购车时是否贷款买车、价格是否一致、是否收取手续费、4S店是否存在搭售行为、消费者购买汽车后第二年保险购买渠道、消费者是否会对汽车进行定期保养及保养途径、消费者是否了解汽车消费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是否遇到过汽车消费纠纷及主要在哪些方面、消费者遇到汽车消费纠纷选择维权途径等方面进行定向问题调查。
此外,本次调查还在定向问题调查的基础上,向消费者征求有关汽车消费环境的意见与建议。通过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消费者认为4S店的保养费用过高。根据《价格法》第三条有关规定,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汽车销售行业属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范畴,汽车4S店的建设成本较高,相同的保养服务,其价格确实要高于其他汽车修理单位。
4S店服务态度还有待提高。一般来说,各汽车厂商对4S店的服务态度都有很高的要求,但是,当前的现状是,当消费者遇到纠纷需要解决时,接待人员公式化的处理方式,会让消费者感到售后与销售时的服务态度反差太大,看似一个简单的问题,也需要请示汇报,消费者耐心等待后,才能得以解决。
消费者对搭售行为表示不满意。由于汽车品牌众多,竞争激烈,同时销售价格透明,消费者通过网上查询,货比三家也很方便,导致4S店把汽车销售价格压得很低,借此来吸引消费者。但迫于生存压力和经济利益,4S店通过代办上牌、搭售保险、推销套餐、指定贷款银行等各种方式,获取隐性利润。越是消费者认可度高的品牌,消费者的还价能力越低,一般情况下,只能接受4S店提出的一些附加条件。
海宁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汽车消费作为目前消费者除购房消费外,较大的一个消费支出项目,消费者多了解一点法律知识,就能在购车时提前规避不利因素,事先的防范比事后的维权,更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