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 湖北省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实施“承诺制”的通告》,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对湖北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实施“承诺制”。
根据《通告》,明确有效期届满继续生产且适用于“承诺制”换证政策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如依法持有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只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延续电子版资料即可完成换证申报。湖北省药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即“秒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大大简化换证流程。《通告》还依法列出可量化操作、不含兜底条款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需承担的后果等。
据悉,湖北省药监局将在企业换证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实施“承诺制”延续企业的跟踪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