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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3家机构因拒收现金被罚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人民银行7月22日对外公布,二季度依法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医院、景区、停车场及保险公司等。
  记者查阅了被罚的18家单位,发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多个分支机构因拒收现金被罚。其中人保财险永州市冷水滩支行、临河区支公司营销营业部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保费”分别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人保财险武胜支公司因同样原因,被给予警告并被罚5万元。
  人民银行方面表示,将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
  人民银行还指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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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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