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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热点
(2021-08-12至08-18)
作者:任冬雪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8月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京开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稿)提请会议审议。《草案》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以及非法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作出有针对性的规范。《草案》进一步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组织对应用程序等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测评、公布测评结果,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9月起施行
  8月17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条例》规定,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运营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基础上,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攻击和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北京发布“双减”措施:校内严禁划分重点班
  8月17日上午,北京市教委、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召开《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新闻发布会,介绍“双减”措施和新学期工作重点等情况。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北京市“双减”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于2021年年底前有效减轻、两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据悉,北京市教委新设校外培训工作处,建立市区两级“双减”工作专班。多措并举,规范校外培训秩序。对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情况以“四不两直”等方式每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转办。建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实现资金、学生、教师、课程、机构“五个管起来”。
  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严格控制学科类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完善学科类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动态掌握学科类培训的培训内容、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强化经营活动监管,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在校内服务提质增效方面,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满足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确保学生在校内学会学足、学好。
  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包括整体规划设计,丰富服务内容,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学校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拓宽服务渠道,引入社会优质资源和优质师资参与课后服务,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完善线上公共教学平台,打造“双师课堂”等。
  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包括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干部教师区域内流动;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小学一年级坚持“起点”教学,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实验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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