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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全国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落槌
泄露万余名消费者信息 重庆扬啟公司登报道歉
作者: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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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扬啟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扬啟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泄露万余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此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并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支持起诉。9月2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道歉信,公开赔礼道歉;自调解书生效起1年内,策划、制作、发布其原创的消费领域公益宣传活动4次以上。
  据悉,该案是重庆市首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今年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全国开庭审理的第一例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该案以行为补偿损失的公益诉求,在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属首次。该案得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大力支持。
  2020年7月14日,有媒体刊发“沙坪坝区西部物流园一冷冻仓库部分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呈阳性”的消息。同年7月16日,重庆扬啟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扬啟策划推广”发布文章《重庆已购进口白虾顾客名单》,该名单涉及10979名消费者的住址、电话、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几天内,该篇文章阅读数达5225次,被转载198次。
  为维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庆市消委会决定对重庆扬啟公司非法泄露众多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协助下,重庆市消委会收集了该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重庆已购进口白虾顾客名单》的阅读量、分享量等相关证据,并向互联网营销资深人士咨询关于互联网传播特点、公益损害和修复等方面的意见。
  2021年5月14日,重庆市消委会向重庆市一中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书面道歉信,公开赔礼道歉;自判决生效起1年内,策划、制作、发布其原创的消费领域公益宣传活动4次以上。如被告不履行,少1次公益活动则赔偿损失2万元,赔偿金用于原告开展消费宣传、消费教育、消费体察、消费调查等公益活动。
  9月2日上午,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作为支持起诉人全程参与了此案的审理,并发表了支持重庆市消委会向被告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
  重庆市消委会诉称,重庆扬啟公司非法泄露众多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首先,个人信息的泄露危及众多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其次,被告的违法行为破坏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再次,被告非法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既侵害了私益,更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辩论阶段,被告重庆扬啟公司负责人汪某表示,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上万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触犯了法律,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们将按照原告方的诉求,向消费者赔礼道赚、制作并发布公益宣传。
  由于原被告双方对案件没有实质性的争议,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书,被告向法庭提交了《公开道歉信》。
●庭后采访
  9月2日,庭审结束后,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接受了《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的采访。她表示:“本案是重庆市首例由消费者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重庆市消委会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次重要创新和尝试。这起诉讼是重庆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提起的消费公益诉讼,彰显了检察机关、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的有益的探索。本案还是首例以消费公益宣传活动为诉讼请求并获得支持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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