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文新
10月13日上午,罗瑜、姚文(均为化名)等17位消费者走进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与被告代理人据理力争、唇枪舌剑。
这是重庆市九龙坡区消委会支持的一起消费维权集体诉讼案件:17位消费者在九龙坡辖区内一家居卖场的个体门店,先后购买了空调、地暖、交换器等家居产品。今年6月下旬,该个体门店突然“跑路”,导致消费者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九龙坡区消委会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该家居卖场作为场地出租方,有审查个体门店信誉、保证其租赁期间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于个体门店在此期间出现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应承担场地出租方承诺的先行赔偿责任。
九龙坡区消委会支持17位消费者将该家居卖场、个体门店投资人钱中政及其收款单位重庆庆镊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九龙坡区消委会秘书长陈涌以原告代理人身份亲自上阵,阐述消委会对案件的观点,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是该案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开庭。据主审法官透露,近日将对该案作出判决。
记者了解到,这是重庆市消委会系统今年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第五起案件,其中有两起共涉及30多名消费者的个案已结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边试点边调研边定规则 打通“最后一公里”
“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破解当前消费纠纷痛点、堵点、难点的迫切需要。”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谷丹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今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要“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重庆市消委会率先在江北区采用边试点、边调研、边制定规则的方式,对初步拟定的《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讨论稿)》开展可行性、合法性论证,打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这一开拓创新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路”。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体系里并没有规定集体诉讼制度,开展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属于创新工作,无章可循。重庆市消委会主动上门拜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江北区人民法院等三级法院,听取审判专家关于集体诉讼、代表人诉讼的意见和建议。
6月10日,重庆市消委会组织审判专家、法学专家、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消委会调解人员、消费者代表,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调研座谈会,最终形成并出台了《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工作导则》),对全市各级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引。这标志着重庆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迈出了标准化、规范化的一步。
实施全方位全链条保护 9项支持“托底”
据介绍,《工作导则》共18条,主要内容有制定目的及调整范围;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的管辖及条件;作出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决定的条件和程序;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方式和终止情形。《工作导则》明确了全市各级消委会可以为消费者集体诉讼提供的9项支持:为消费者提供与诉讼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对消费者进行诉讼程序指导;协助消费者收集证据;协助消费者推选诉讼代表人;协助消费者选择诉讼代理人;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递交支持消费者起诉的意见书,表达消委会对案件的观点;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庭审;受人民法院委托协助组织诉前、诉中调解;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若消费者一方胜诉,协助消费者敦促经营者履行,若经营者仍不履行,协助消费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支持方式。
谷丹介绍说,依据《工作导则》,全市各级消委会在接受消费者请求后,将及时协调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与服务,联系法院,在证据收集、庭审安排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作为支持起诉人,全程参与案件审理过程,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的保护。
今年以来,重庆市消委会在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已有5件法院立案受理、判决结案、调解结案的典型案例。
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 为消费者“撑腰”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消委会在江北区试点期间支持的一起集体诉讼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今年1月6日,32位消费者向重庆市、江北区两级消委会集体投诉,称“柏汇”健身房突然停止经营,且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会员卡转至另一家健身房,但由于另一家距离太远,消费者拒绝接受。
重庆市、江北区两级消委会多次组织调解,要求“柏汇”健身房将没有消费的预付费退还消费者,并妥善处理转卡事项。然而,“柏汇”健身房却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公司注销申请。
3月10日,江北区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通过集体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4月10日,江北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诉讼期间,房东终止与“柏汇”健身房的租赁协议,在原址重新开设“婵院瑜伽”健身房。7月6日,经法庭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柏汇”健身房支付转让费8万元,将32位消费者的会员卡,统一转至“婵院瑜伽”健身房。消费者能够在原地点健身,避免了损失,均表示可以接受。事后,消费者代表分别向重庆市、江北区两级消委会赠送“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 切实为民解纷办实事”锦旗。
此外,渝北区消委会支持的一起集体诉讼案件,渝北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审判程序结案。今年3月初,重庆澳蓝摄影有限公司突然关门停业,导致数十位新人的婚礼受到影响。渝北区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通过集体诉讼维权,消费者陆续将澳蓝摄影公司起诉至法院。7月30日,渝北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部分案件。8月5日,法院判决澳蓝摄影公司解除服务合同,退还消费者缴纳的相关费用。
黔江区消委会支持的一起集体诉讼案件更具典型意义:重庆市沄晗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收取近千名学生高达1093.9万元的培训费,但在其停止营业后,既不履行合同又不退款。黔江区消委会受理了151位消费者的申请,决定支持151位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涉案金额40.6万元。黔江区人民法院将于今年11月18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