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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部门联合发文
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维权”风险
作者: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近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以下简称 《通告》),旨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打击不良“代理维权”“代理退保”机构或个人恶意投诉举报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金融市场环境。《通告》指出,近段时间以来,不良“代理维权”机构或个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招揽生意,谎称可全额退保退息、解决个人债务、征信修复等,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联系方式、银行卡等个人信息,通过捏造或扭曲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编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事实等理由向监管部门、信访部门反复投诉、举报,从而向消费者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
  另外,部分“代理维权”机构证照不齐,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突破法律底线,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编造证据、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为此,《通告》提出,监管部门应要求金融机构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力度,帮助消费者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理念,完善消费者投诉机制与畅通投诉渠道,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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