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银保监会发布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征求意见稿
信用卡罚息将不得超过透支本金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针对银行信用卡业务投诉频发、侵害消费者权益严重的乱象,监管部门终于出手规范。近日,银保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银行应当科学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及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并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年化利率水平。除现金提取业务外,向违约或逾期未还款的客户收取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本金。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目前信用卡领域的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营销宣传不规范、投诉不畅、不当采集客户信息等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强制捆绑销售,必须充分披露用卡风险、投诉渠道和解绑程序等,并强化客户数据安全管理。
  在发卡环节,《征求意见稿》列示了默认勾选同意、强制捆绑销售等营销禁止行为,并明确规定未经银行内部统一资格认定,任何人员不得从事该机构信用卡发卡营销活动。同时,要确保销售行为可回溯,不得与违法违规进行数据处理的机构开展合作。
  在信用卡分期业务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必须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客户提前结清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银行应当按照实际占用资金金额及期限计收利息。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应当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严格审查信用卡格式合同,避免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和内容。确保落实催收管理主体责任,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
  据悉,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4 版:市场】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信用卡罚息将不得超过透支本金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