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我为群众办实事
建立医美机构名册 守护百姓“美丽”底线
作者:林益慧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林益慧 记者顾艳伟)“想不到我的投诉这么快就得到了圆满的处理,感谢市场监管局为我们消费者主持公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消费者林女士想在一家医疗美容院做抽脂填充服务,报价为1.58万元两次。林女士缴纳了200元押金后,商家却改口说需再加1000元才能做两次。林女士向桂林市12315投诉,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退还费用。
  据了解,针对当前医疗美容市场使用虚假案例、虚构疗效,夸大、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采取“多方联动、协同共治”的方式,建立医美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有效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该局会同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桂林海关成立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建立医疗美容机构名册,通过广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将辖区15家医疗美容类医疗机构、2464家经营范围含“生活美容服务”的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围,掌握分布情况,建立监管档案。
  联合执法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互通共享信息。每月一次县(市、区)联席会、每季度一次市级会议,实现情报互享,及时解决问题,迅速推进工作。成员单位之间案件查办情况相互通报实现常态化,做到专人统计、专人联络。
  桂林市制定《桂林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于8月至12月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生活美容场所、其他非法场所283家,医疗美容机构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共236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63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7件,给予警告10家,罚款17家,罚款金额17.9万元。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性参与医美消费,营造诚信、安全、健康的医美消费环境,促进医美市场的有序发展。
  该局还充分发挥桂林市非公医疗机构协会医学美容专科分会的行业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负责人警示教育和培训教育,共有13家医疗美容机构签订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承诺书,500余家生活美容机构签订不开展医疗美容承诺书,承诺书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医疗美容服务投诉举报,有效守护民生“美丽”底线。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2 版: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建立医美机构名册 守护百姓“美丽”底线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