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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晚清古董”家具起纠纷 消保委调解获退款
作者: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古玩市场鱼龙混杂,普通消费者很难辨识真假。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月城分会收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称自己通过“微拍堂”小程序以2万多元的价格拍下了一套“晚清古董”家具,收到货后发现是假的,想要退货,但联系不上商家,于是致电消保委月城分会希望能协助其退货退款。
  月城分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此商家一直从事古董买卖业务,王先生购买的“晚清古董”家具是商家负责人通过肉眼观察来鉴定的。据了解,该负责人并不具有老家具断代的相关资质,商家在网店内宣传的“清晚期苏作”等字样,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向王先生退还货款2.5万元。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目前,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月城分局已对该商家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立案调查。
  江阴市消保委月城分会提醒广大古董迷,古董鉴定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技术活,一旦看走眼,很可能“古董变咕咚”,竹篮打水一场空,在购买古董时一定要谨慎,避免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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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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