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近日发布了2022年首期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防范“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套路行为。
首先,片面信息披露、隐藏产品风险等套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比如遭遇砍头息,贷款后才发现还须支付担保费、服务费、保险费等,真实贷款成本很高。或者在购买保险过程中,相信“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领取”,实际上将保费分摊至后期,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其次,互联网界面设置暗藏套路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比如,一些互联网保险营销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不清晰,在页面中诱导消费者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此外,还有平台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进行捆绑搭售,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
再次,网贷套路营销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一些机构或平台基于自身大数据资源优势对消费者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和滥用,引导甚至操纵消费者需求,比如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情况,一味地诱导消费者借贷、负债、超前消费,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最后,套路贷等违法犯罪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比如,有套路贷打着“创业”求职”“美容”等名义,用提供就业、培训、医美等服务作伪装,在校学生、求职人群或盲目追求高消费人群等更易上当受骗。还有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债权债务人群急于解困、收回资金的心理,打着债事化解、债事咨询服务等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实则是真收费、假代还的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
针对上述风险或问题,银保监会消保局提醒消费者,借贷有成本,应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在不超出自身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树立诚信意识,不违规将分期、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用于理财、投资、购房、还贷等非消费领域,避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更要远离打着“创业”求职”“美容”等名目的校园贷、不法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侵害。
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从正规机构、规范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要警惕营销中掩饰风险、隐瞒息费等行为,不要仅因为“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宣传套路而轻率购买了不了解、不必要的金融产品。
如果个人深陷债务泥潭,要正确看待、依法解决债务问题,不被“解债上岸”等说辞迷惑,防范打着债务化解名义的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的二次侵害。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此外,要提高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意识,谨慎对待签字、授权、付费等重要环节,对产品或服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常投诉渠道反映,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更要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