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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产品召回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张林保

  本报讯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强化产品召回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汽车和消费品安全召回、机动车排放召回等情况。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国累计召回汽车9130万辆,问题主要集中在电子电器、发动机等总成;累计召回消费品8027万件,电子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儿童用品分列召回数量的前三位。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赟松介绍,缺陷产品召回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在我国产品召回制度实施的18年里,相关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逐步健全,缺陷调查力度持续加大,召回效果日益显现,有效消除了汽车和消费品产品安全隐患。
  在汽车召回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坚持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一体推进,完善召回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推进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体系建设和安全评估。2021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2次,涉及车辆873万辆,召回数量同比增加29%。在消费品召回领域,出台《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构建统一的全国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体系,健全缺陷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产品安全风险研判,2021年,全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549次,涉及产品723万件。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从5方面加强召回管理工作:完善全国统一管理、分级实施、权威高效的召回管理机制;加大召回监管力度;推动产品安全监管创新;针对商用车、重点消费品等产品,加强共性危害识别和试验验证,聚焦重点产业集聚区和产业链,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助中小企业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推进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和区域高质量发展;加强产品安全与召回宣传。 (张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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