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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1年眼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持续追踪既往不合格产品 开展产业集聚区专项整治
作者:张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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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部分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图二:太阳镜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报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2021年眼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本次共抽查了702家企业生产的702批次产品,涉及老视成镜、太阳镜、眼镜镜片、眼镜架等4种眼镜产品,共发现4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4%。此外,本次跟踪抽查了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9家,未发现不合格。
  在老视成镜(俗称老花镜)方面,本次抽查了5个省(市)91家企业生产的91批次产品,重点对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可见光透射比、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装配质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6%。
  在太阳镜方面,本次抽查为流通
  领域抽样,抽查了8个省(市)209家企业生产的209批次产品,重点对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太阳紫外A波段透射比、太阳紫外B波段透射比、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明示透射比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在眼镜镜片方面,本次抽查了8个省(市)174家企业生产的174批次产品,重点对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附加顶焦度偏差、镜片尺寸、基准点厚度、厚度偏差、耐磨性能、折射率、色散
  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太阳紫外A波段透射比、太阳紫外B波段透射比、蓝光性能、耐光辐照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0%。
  在眼镜架方面,本次抽查了7个省(市)228家企业生产的228批次产品,重点对高温尺寸稳定性、抗拉性能、鼻梁变形、镜片夹持力、耐疲劳、镀层结合力、抗汗腐蚀、阻燃性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6%。
  针对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抽查结果处理,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同时,针对浙江省的老视成镜、太阳镜,江苏省的眼镜镜片产品,相应省份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产业集聚区质量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着力提升质量水平;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张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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