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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对电诈工具加强源头管控
作者:吴睿鸫

  平台不是法外之地,要从源头上强化平台监管,架构起电诈工具销售者追溯机制。特别是针对平台售卖诈骗设备,不能单纯地视其为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而应视为协助和参与违法犯罪,是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
■吴睿鸫
  日前,“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GOIP设备已经失去正常应用场景,沦为电诈工具。令人担忧的是,这种设备在一些电商平台上还能轻松买到。一台设备才几千元,却给警方办案带来重重困难。(据2月15日新华社报道)
  眼下,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分子越来越重视设备工具的应用。GOIP设备,原本主要用于通信运营商和大型跨国公司的集中呼叫系统,尽管现在已被运营企业淘汰出局,但电诈犯罪团伙看中了GOIP设备价格便宜,一台才几千元,可模拟任何号码、批量拨打,而且携带方便,人、机、卡分离,信号追踪起来十分困难等特征,使其沦为了诈骗分子手中的“利器”。
  由于GOIP行业规模不大,生产企业在深圳、杭州等城市相对集中,为配合反诈工作,从2020年4月起国内企业已停止国内销售。同时,对于GOIP设备带来的隐患,工信部已不发放新入网许可,这意味着,无法取得正式入网许可证的设备是不能上市公开买卖的。
  自“净网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针对网络黑灰产“黑卡”黑号”“黑线路”“黑设备”四类网络犯罪的重要作案“物料”,已破获多起重大案件,抓获数万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电诈工具上万台,取得了辉煌战果。
  然而,电诈工具并没有销声匿迹,一些电商平台仍在公然销售这种GOIP设备:一种路径是以国企或上市公司的名义买,另一种路径是将GOIP设备核心模块拆解,以“多卡器”“手机外置卡槽”等变名销售。电诈工具泛滥成灾,给反诈工作带来了被动局面。但平台不是法外之地,要从源头上强化平台监管,架构起电诈工具销售者追溯机制。特别是针对平台售卖诈骗设备,不能单纯地视其为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而应视为协助和参与违法犯罪,是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
  能否像治理管制刀具一样,对购买具有模拟号码、批量拨打等功能的设备,实行购买“实名制”,每一台设备的流向由公安机关掌控,从而实现可能用于电诈的工具、设备的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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