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2021年电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本次共抽查了252家企业生产的285批次产品,涉及彩色电视机、有源音箱、移动电源、行车记录仪等4种电子产品,检验发现4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6%;抽样检验过程中还发现4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无证无照,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针对彩色电视机,本次抽查为线下销售实体店抽样,抽查了9个省(市)43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彩色电视机产品,其中3批次涉嫌无CCC证书生产。在对41家企业的71批次产品检验中,重点对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能源效率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5%,其中,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
针对有源音箱,本次抽查为流通领域抽样,抽查了4个省(市)46家企业生产的47批次产品,包括交流电源供电、外置电源适配器供电、USB或电池供电3种类型的有源音箱产品。通过对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端子、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12个项目的检验,发现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8%,较上次抽查下降了5.1%。
针对移动电源,本次抽查了9个省(市)107家企业生产的108批次移动电源产品,重点对发热要求、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无线电骚扰、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过充电、重物冲击、热滥用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0%。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无线电骚扰、过充电、热滥用。经技术机构分析,过充电、热滥用等项目不合格,可能会导致产品有过热、起火、爆炸等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行车记录仪,本次抽查了4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56批次行车记录仪产品,重点对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湿热处理、绝缘电阻和抗电强度)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全部为骚扰功率,不合格发现率为8.9%,较上次抽查下降了19.7%。
从近3次针对4类电子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来看,不合格率整体呈下降趋势。(张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