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重庆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刘文新/摄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近日,重庆市商务委联合相关部门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月8日印发的《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若干政策》细化制定了2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培育试点示范区县,支持商业载体示范创建,支持新型消费项目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引进商业品牌首店,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加快标准化建设,支持特色品牌发展,支持发展电子商务,支持餐饮企业升级发展,支持文化旅游扩容提质,支持体育消费升级发展,支持发展会展经济,支持培育“爱尚重庆”消费促进活动品牌,支持培育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支持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优化新消费载体建设用地保障,加强商务文旅人才引进培养,优化消费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商贸文旅等服务型企业信贷投放,进一步简化优化证照办理,创新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支持开展宣传营销。
据重庆市商务委副主任彭和良介绍,《若干政策》重点突出发挥政策激励、撬动、引导、支撑、保障等五大作用,推动并加快重庆建成富有巴渝特色、彰显中国风范、引领国际时尚、辐射西部、面向全球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提质消费载体。以点带面、重点突出,注重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内外贸一体化推进,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各区县培育试点区县;支持商业载体示范创建,着眼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商圈;支持培育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着眼扩大开放。
发挥政策撬动作用,集聚优质资源。瞄准全球优质商品和服务,结合重庆实际,发挥奖励资金撬动作用,加强龙头企业等的引进培育,积极打造全球优质市场主体集聚地、国际知名品牌优先地。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升级市场主体。围绕培育“渝货精品”、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消费新场景等方面,坚持项目资金引导,鼓励发展特色品牌、电子商务,培育“爱尚重庆”消费促进活动品牌和商贸流通企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消费扩容升级。
发挥政策支撑作用,赋能企业发展。坚持创新驱动、联动发展、系统推进,充分发挥土地、人才、金融、税收、监管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赋能商贸企业发展壮大。
发挥政策保障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着眼打造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相匹配的营商环境,以开放包容的态度,积极推出简化证照办理、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支持开展宣传促销等政策,进一步增强重庆消费的魅力指数。
彭和良表示,重庆各部门每年将统筹财政资金上亿元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对纳入创建国际消费中心试点的区县给予500万—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在渝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择优按照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