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晓莉)国家网信办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于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各类平台获取生活服务已成为现代人的日常,但算法在给人们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大数据杀熟”、流量造假、诱导沉迷等“算法之恶”也给网民的生活、工作带来了烦恼。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规范,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传播。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保障算法选择权,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便捷选项。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具体要求,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建立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以及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